专业号

麒麟区林业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

2.制定我区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全区森林资源档案,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掌握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负责编制、提报全区森林分类经营方案、林业生产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植树、造林、抚育、采伐、更新的规划、调查设计、种苗供应、施工作业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4.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以植树造林为主的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防治荒漠化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林业基地、造林绿化、区城区视野区造林、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加强国有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站的机构建设;组织协调林业利用外援、外资项目的实施工作。

5.负责管理全区山林权属,调查、解决区内山林权属纠纷;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毗邻州区的林权纠纷。

6.负责林业用地管理和征、占用林地的初审;监督林地的开发利用;负责国有森林的资产管理。

7.负责木材流通运输的检查监督工作和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和火案的查处工作;负责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业生产的正常秩序;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9.研究提出全区林业经济发展意见;负责林业专项资金的征收、上缴、管理、使用和审计;指导监督基层林业单位的财会、审计工作。

10.负责生态公益林、风景林和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的建设工作。

11.负责森林病虫害的监测和防治以及木材、苗木、木本植物的检疫工作。

12.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

13.负责林业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营林造林和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业务技术培训和林业科研及其林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14.行业内部的政务、事务管理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林业草原大数据建设平台
京ICP备09013815号
基于E-file技术构建